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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誰在顛覆破壞香港法治?

 

香江資訊網編輯部

 

3月31日,英國國會下議院討論應否繼續派法官來香港出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同日,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Robert Reed)、副院長賀知義(Patrick Stewart Hodge)宣佈辭去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職務。對這一事件,中國中央政府外交部、香港特區政府以及香港司法界相關人士都對英國政府假借所謂“召回”香港特區終審法院英籍非常任法官,惡意誣衊抹黑香港國安法、肆意詆毀香港法治、粗暴干預香港事務的實質進行了揭露和批判。

 

中國中央政府外交部發言人指出: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得到全面準確貫徹落實,香港普通法特色得以保持,香港法治在“一國兩制”框架下不斷發展。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對韋彥德、賀知義的辭任表示遺憾和失望,她說,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區一直對其法治引以自豪而特區政府亦嚴格依法辦事;這些價值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受到基本法相關條文保障,並建基於特區獨立的司法權,包括終審權和不受任何干涉的法院審判制度。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特別談到國安法指定法官問題,指出:香港國安法頒佈後,有人就指定法官做法提出不公平批評,甚至錯誤聲稱行政長官可親自挑選法官審理國家安全案件,“這些指控不但毫無根據,更與事實不符。”她說,行政長官只不過是訂立指定法官名單,處理以及委派哪些法官負責案件均屬於司法機構獨立行使的司法職能。

 

法治是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核心與靈魂,也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礎。自回歸以來,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維護香港法治,包括保持香港不同於內地的普通法特色司法體系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那麼到底是誰在顛覆、破壞香港的法治,肆意干涉、侵蝕香港的司法獨立呢?

 

近日,《美國之音》的一則有關香港的新聞報導作了很好的“解釋與說明”。據《美國之音》報導,4月14日星期四美國國務院2名高級官員——美國國務院民主、人權和勞工局代理首席助理副部長布斯比(Scott Busby)和美國國務院亞太事務副助卿華自強(Rick Waters),與5名所謂的“香港人權倡議者及專家”召開約1個小時的視像圓桌會議。這5個人中被提到名字的2人,分別是所謂的“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顧問”張昆陽和所謂的“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中國部高級研究員”王松蓮。

 

報導提到三件事:一是討論要求美國制裁《香港國安法》下的指定法官。對於制裁法官這種事,張昆陽說:“美國不是沒有做過,而香港這個情況,我們也認為是壞到那個程度,因為當民主派已經被一掃而空,很多人都被政治檢控時,沒有理由我們要繼續相信司法獨立,會去為這些《國安法》法官辯護。”二是討論呼籲多國聯合制裁香港。與會者稱:英國最高法院兩名法官決定辭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職務,指出他們認為繼續到香港任職,難以不被視為替一個背棄政治自由及言論自由的政權背書。即使西方國家對香港法治的現況有重大批評,民間亦有一些反對聲音,認為只有個別國家制裁某些法官,不能夠在政策的層面達到足夠效果,更可能令那些個別法官在判案時更加變本加厲。反而多國聯合執行的制裁,例如針對伊朗和俄羅斯的制裁,實質上更加有效。三是炫耀對司法活動施壓的成果。與會者特別提到,美國孖士打律師事務所(Mayer Brown)去年曾經代表香港大學處理丹麥藝術家高志活之間的法律事務情況,在壓力下,孖士打律師事務所決定不再代表港大處理有關事宜。

 

如果《美國之音》報導屬實,那麼不僅充分暴露了與會的美國官員和張昆陽、王松蓮之流所謂的香港“民主”“人權”“非政府組織活動人士”的喪心病狂、厚顏無恥,而且,也再次充分驗證了美、英等西方反華勢力以及包括張昆陽、王松蓮在內的披著“民主”“人權”“非政府組織活動人士”外衣的禍港分子才是香港法治、司法獨立等價值觀的真正顛覆者、破壞者。

 

他們創立並大肆散佈顛覆法治的歪理邪說。原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庭等人創立並大肆宣揚“違法達義”歪理邪說,嚴重損害香港社會特別是青少年法治意識的養成,以至於進入新世紀以來,香港持續發生破壞法治的群體性街頭運動。

 

他們惡意阻撓香港立法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由於他們的惡意阻撓,致使這一立法工作在香港回歸20多年後仍無法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完成。針對一名香港居民陳XX涉嫌在臺灣殺害懷孕女友後潛逃回港,為將其移送臺灣受審,特區政府提出修法允許香港通過特別安排與尚未簽訂移交逃犯和刑事司法協助協議的內地、澳門和臺灣開展移交犯罪嫌疑人和逃犯的個案合作,反華亂港勢力居然造謠稱特區政府是在修訂“送中”條例,趁機發起大規模黑暴運動。

 

他們無所顧忌地惡意攻擊、恐嚇、施壓司法機構、司法人員。不說“黑暴”期間香港立法會被他們暴力攻佔、破壞以及香港員警被他們暴力襲擊、員警家人被他們恐嚇等事件,就連隸屬於美國的律師事務所在香港的活動也受到他們的壓制、干擾。據報導,針對美國孖士打律師事務所(Mayer Brown)代表香港大學處理與丹麥藝術家高志活之間的法律事務,全球20多個團體連署向該律師事務所發出公開信,要求解除代表香港大學的相關協議。參與連署者,總部位於英國倫敦的非政府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之一、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接受某電臺採訪時不以此事為恥,反以之為榮,大言不慚的說:孖士打不再代表香港大學,顯示連署發揮作用,是非政府組織成功向一家企業提出倡議的成功例子。此外,美國之音這次公開報導4月14日美國國務院官員和張昆陽、王松蓮之流討論要求美國政府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實施制裁的消息,無疑是對香港司法人員的公然恐嚇,同時也是對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赤裸裸的威脅和干涉。

 

一葉知秋,窺一斑而見全豹,從《美國之音》的一則報導,我們可以明白誰才是破壞香港法治、威脅香港繁榮穩定的罪魁禍首。但是,他們的顛覆、破壞註定失敗,正如,中央政府外交部發言人指出的那樣:香港是中國的香港、法治的香港,任何外部干預都動搖不了香港法治基礎和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的信心,動搖不了中方堅定維護香港“一國兩制”和國家安全的決心,也阻擋不了香港由亂及治、由治及興的歷史大勢。美、英及張昆陽、王松蓮等反華勢力、禍港分子的恐嚇對於香港司法人員的心理肯定會有影響,但是,我們相信他們中的絕大多數在歷史大勢面前一定能夠做出正確的無畏抉擇,正如香港終審法院張舉能首席法官所指出的:(香港)司法機構致力於維護香港法治和受基本法保障的獨立司法制度,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會繼續緊守司法誓言,奉公守法,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嚴格根據法律原則,維持司法公義。